打工仔劫杀的哥8年后受审 警方称指纹识别系统有遗漏

21.07.2015  20:42

杨柱军在法庭上。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2007年,时年23岁的杨柱军在北京抢劫杀害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此后他没有隐姓埋名逃往外地,而是一直在京打工。2009年,他再次作案并落网,公安机关并未查出其身上还背着命案。直到2014年底,警方才锁定杨柱军,并于2015年1月将其抓获。警方表示,曾多次比对2007年命案现场匕首上的指纹,但指纹比对识别系统会出现一定概率的遗漏。昨天,杨柱军因涉嫌抢劫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害人性命抢来600元

  昨天上午10点,今年31岁的杨柱军被带上法庭。死者的女儿看到他后,捂住脸开始哭泣,审判长为此走过去进行劝慰,让她控制情绪。

  杨柱军是甘肃省的农民,初中文化。检方指控,2007年9月19日1时许,杨柱军在大兴区亦庄,乘坐48岁的男子何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丰台区北京第一实验小学彩虹分校西侧土路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何某的身体数刀,造成何某心脏破裂死亡。杨柱军行凶后抢得车内及何某衣兜内的现金数百元。2015年1月12日,杨柱军被丰台公安分局查获归案。检方认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柱军当庭认罪。他说,自己2003年来到北京,在餐厅、酒店、KTV、洗浴中心都工作过,“换了多个职业,但一直挣得不多。我家庭负担也大,有心理压力”。

  2007年9月,杨柱军失业。他说,自己当时住在大兴区旧宫,手头很紧。案发头天晚上,他和朋友在大兴区亦庄吃大排档,他自己喝了约6瓶啤酒。和朋友分开后,他打何某的出租车,“我上车后没告诉司机目的地,只说让他向前开”。

  当车行至小红门附近时,他忽然想抢劫。当时杨柱军坐在副驾驶,他指挥司机开到了僻静的案发地。司机停车后,他拿出随身带的水果刀说:“我就是劫个财。”司机反抗开始夺刀,“我当时慌了,很紧张,划了他脖子一刀。他还夺刀,我又划。”杨柱军说,司机的身上、脖子上都有血,不再反抗,他从车上以及司机身上翻出约600元现金,扔下匕首就跑了。

  据了解,一名从案发地路过的司机,发现何某在车里一动不动,前胸有很多血后,打电话报警。丰台警方立案后,很久都没有破案的线索。

  再作案落网没“露馅

  杨柱军称,作案后,他走了一段路,随后打一辆黑车回家。因为心里恐惧,他整晚没有睡觉。此后约一个月,他躲在暂住地没敢出门,“我估计被我扎的司机够呛,怕警察抓我”。此后,杨柱军没有像其他劫匪一样隐姓埋名逃亡外地,而是依旧在北京打工。

  2009年,杨柱军再次抢劫出租车司机,此次他没能逃过警方的追捕。朝阳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09年3月12日和16日的凌晨,杨柱军纠集一名河北男子,在大兴区亦庄镇和朝阳区小红门乡,以打车为名,先后持刀劫取两名出租车司机的钱财,共抢得现金5600元及两部手机。2009年4月2日,杨柱军被抓。同年8月28日,他因犯抢劫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昨天,公诉人问杨柱军2009年抢劫的原因是什么?他回答:“当时又是手头紧张。

  据了解,2009年,朝阳公安分局将杨柱军抓获后,没有查出他身上还背着命案。杨柱军自己也没有坦白。“我自己当然不敢说,我怕说了以后会面临很重的刑罚。我很年轻,如果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大牢,我怕见不到我父母了。”杨柱军说。

  2013年9月1日,杨柱军刑满释放。他依旧没有隐姓埋名,仍然在北京打工,曾开车拉过煤。直到2014年12月底,警方比对2007年命案现场匕首上的指纹,确定杨柱军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15年1月12日将其抓获归案。

  嫌犯被指有暴力倾向

  昨天,杨柱军为自己辩解,称没有预谋抢劫,而是即兴作案。他表示愿意接受法律严惩,但希望法院从轻量刑。

  杨柱军的辩护人为他做了罪轻辩护,称其2013年出狱后没有新的犯罪,主观恶性相

  对较小,不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公诉人持相反观点,认为杨柱军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已经难以改造。“抢劫罪是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被告人持刀抢劫,刺击被害人身体数十刀,这是尸检报告显示的。他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诉人称,杨柱军当庭称自己没钱了就去抢劫,其在2007年作案后的短短两年,在身负命案的情况下,又以相同手段于2009年抢劫出租车司机,“人性是很难改变的。公诉人个人认为,从被告人的主观表现、思维模式看,其很容易引发暴力倾向,人身危险性很大。”公诉人希望法院考虑本案的严重后果、被告人难以改造的程度,下达公正判决。

  死者的女儿更是要求从重处罚杨柱军。她当庭仅提出4万元的民事赔偿,不接受调解。“我一分钱不要,就要求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一起命案为何7年多才破?

  -释疑

  指纹识别系统存在遗漏

  杨柱军在2007年犯下命案后没有隐姓埋名逃亡,2009年还被警方抓过一次,为何案发7年多后才识破嫌犯身份?

  昨天,检方出示的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的情况说明显示,警方曾多次比对2007年命案现场遗留的指纹,但因指纹比对识别系统会出现一定概率的遗漏,因此未确定杨柱军就是嫌疑人。

  情况说明称,2007年9月19日的命案发生后,丰台刑侦支队技术队派员赶赴现场,经勘查,在现场遗留的刀刃上提取到指纹痕迹一枚,当日即由丰台刑侦支队技术队录入北京市指纹比对识别系统内,进行多次正查(即案比人),但比对没有结果。随后,技术队将该枚指纹通过市局刑侦总队发布了全国刑事案件指纹B级紧急协查,仍未查中。

  2009年2月6日,丰台刑侦支队技术队对多起未破案件现场指纹进行滚动查询,重新录入系统建库进行比对,仍未查中本案指纹。

  2014年12月,市局刑侦总队通过中科院云运算系统批量提交案件现场指纹,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正查确定该案嫌疑人为杨柱军。后将比对结果导回到北京市指纹比对识别系统内,进行反查(即人比案),该系统仍未显示出比对结果。

  此外,2009年4月,朝阳公安分局在捺印完杨柱军的指纹档案后,也进行了人比案的反查,同样没有比对出他是2007年命案的嫌疑人。后经咨询系统服务商得知,系统在提交任务时,会随机挑选分区进行比对,然后根据比对相似度结果赋予分值,按照分值高低顺序显示出候选队列。在此过程中,会出现一定概率的遗漏,因而,该案指纹未查中是由于系统自身原因造成。

  据悉,警方通过指纹比对确定杨柱军是犯罪嫌疑人后,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通过查询其身份证的买票记录,丰台警方发现其于2015年1月初返回了原籍,遂赶赴甘肃将杨柱军抓获。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