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三项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教师﹝2018﹞21号),我校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基础教育)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奖1项,作为合作单位获奖2项。获奖总数列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第一位。
教育学院孙锦明、万文涛、邓亮指导并协同申报(分别排名第2、第3、第4)的《乡土化、项目化、常态化:一所山村小学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一等奖。教育学院孙锦明领衔的《中小学学科建设“三层九维”模型构建与协同实践》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二等奖。孙锦明参与申报(排名第5)的《中考英语测试与教学相互促进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二等奖。这次获奖实现了我校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上的突破,也是继我校获批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师教育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卓越教师人培养培养计划(1.0、2.0)、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于大数据的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后,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取得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学校坚守师范大学使命、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策应国家教师教育战略、对接基础教育实际需求,不断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构建了“大学+地方政府+教研机构+中小学校”组成的协作共同体和“大学教师+教研员+基础教育教师”组成的发展共同体,形成了“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教育研究与服务”的职前职后一体化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2018年江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一等奖3项、作为合作单位获一、二等奖共12项。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每四年评审一次,是我国教育领域意义最重大、影响最深远的国家级奖项,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深度检阅和全面展示。此次获奖的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特色与成效。
供稿:教师教育处、教育学院
编辑:吕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