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保持平稳增长
江西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218元,同比名义增长8.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35%;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149元,同比名义增长8.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0%。
2014年,我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企业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仍在13%,调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取消了上线限制,基准线为14%,下线为6%;各设区市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进一步调整。这些政策措施都保证了我省工资正常增长。
我省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工资水平稳定增长,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越来越大。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增加3745元和2330元;虽有稳定增长,但仅占全国平均数的82.03%和82.8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10121元和6241元,差距比上年扩大了1111元和1354元,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二是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606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1415元。2014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23%,比上年略有下降。
三是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仍然突出。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有8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数,平均工资高的三个行业是分别是金融业711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48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120元。有11个行业的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数,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6877元,住宿和餐饮业307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161元。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44283元,而去年为相差44038元,差距有所扩大。
2014年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金融业35701元,房地产业34886元,卫生和社会工作33996元;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4906元,住宿餐饮业25066元,批发和零售业25342元。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相差10795元,与去年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
江西省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省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高于全省平均工资水平的有8个行业,其就业人员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39%,而另外61%的就业人员所在的11个行业平均工资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例如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人员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49%,而两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3242元和4216元。
因此,从每个人个人角度来看,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均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