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体计字〔2015〕5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5〕 6号)要求,结合《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我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体育局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结合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对所属申报大型体育场馆的类型、归属、座位数及竣工时间等基本情况认真审核;对所属申报大型体育场馆2014年对外开放时间等内容严格把关;组织所属符合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申报2015年补助资金并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办法》附件2),不符合补助要求的体育场馆不得申报。
二、各设区市体育局应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体经字〔2014〕411号,文件附后)内容,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办法》附件3)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省体育局将联合省财政厅在此基础上,对各地申报的场馆进行抽查、审核,从而提出我省2015年受奖励的场馆名单和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纳入我省2015年奖励范围的场馆,应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考核要求,运营综合评价得分靠前且运营综合评价核心指标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各设区市体育局要及时认真总结分析所属大型体育场馆,2014年补助资金申报、审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有在申报2014年补助资金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申报场馆规定标准等原因引起补助资金不实等情况,必须予以说明,并提出整改到位时间表,如不能及时整改到位,各设区市必须行提出处理意见,且不得申报2015年补助资金。处理意见作为2015年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各设区市体育局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管,确保大型体育场馆按规定免费低收费开放,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名录及相关开放情况,媒体的公示资料需报省体育局产业管理中心备查,并设立监督电话,对虚报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要按照《办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时间要求:各设区市体育局需将与财政局会签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表格(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3月4日前报达江西省体育产业管理中心,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省体育局计划财务产业处肖强,电话:0791-86294504;省体育产业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张芸,电话:0791-86294836,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
规范》、《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
的通知
附件.doc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