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印发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2.09.2016 10:0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目前,吉安市出台了《吉安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定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今年,吉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保持在64.7微克/立方米以内,其它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全市和各县(市、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为保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吉安市提出了4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要求加强空气质量综合管理,积极谋划全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污染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启动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工业污染治理、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餐饮油烟等治理、秸秆禁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重点工作任务。
同时,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制定地方年度实施计划,强化资金技术保障,推进重点工程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实现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2.09.2016 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