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过世23年婆婆办死亡证明 跑7个月没办妥

13.05.2015  16:22

  央广网沈阳5月13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何荔枝近日终于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

  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因为房产继承问题,需要一份23年前去世的公婆的死亡证明,因此她走上了长达七个月的办证之旅。何荔枝介绍说,2013年下半年,她家的房子动迁,当时房证上写的是老伴的名字。但2014年1月老伴突然去世。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要去公证处改名才能办理回迁房的房证。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房子过户办理需要何荔枝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何荔枝的公婆是1992年去世的。她先找到了公婆生前的户口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以及当地的社区警务大队,均没有查到死亡证明。警方说,根据规定派出所只能保留近20年的居民死亡证明。除了派出所以外,何荔枝找到了死亡证明的出具单位——公婆去世时的医院。可医院表示如今已经不在了,在原医院基础上建的新医院表示,保存死亡证明的年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死亡证明要到疾控中心办公室去查。沈阳市和平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疾控中心只有2000年以后的死亡证明底单。为此,何荔枝还联系了沈阳市殡仪馆,得到的答复是殡仪馆只保存15年的火化存根。这件事直到当地媒体曝光才有转机,西塔派出所决定“特事特办”,在何荔枝老人侄女、孙女以及一名老邻居的儿子在场做笔录的情况下,为何荔枝开具了难得的死亡证明。

  就此,沈阳市律师刘景山表示,根治“证明困境”,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把老百姓从证明中解放出来也是保障民生的体现。对于个别部门不愿意割舍利益,不想承担责任的,要依法追责,这样才能拆掉让百姓处处碰壁,找不到出口的办证“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