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称砖厂干活致肺病12年工龄清零 2次败诉

05.07.2015  17:04

  “我从1998年开始,到重庆两口煤矸石砖厂工作,为矿山挖取制砖的辅助材料。由于工作强度大、煤灰污染严重,我只干了4年,就因肺部疼痛、经常吐黑痰而病倒,在家休养了半年。

  日前,59岁的重庆农民工黄治富找到《工人日报》记者,反映他在和企业的劳动纠纷中遇到的难题。黄治富说,他后来回到工厂改做推窑车工作,干到2012年方才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6月他再次病倒。在家休养期间,黄治富先后多次要求厂里给他补办12年来的养老保险、超时加班费和报销3192元医药费,遭到企业拒绝。

  此后,黄治富和企业开始了持续两年多的劳动纠纷,其间历经3个劳动管理部门和两级法院裁判。在法院两审均被判败诉后,7月3日,黄治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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