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兑现2015年度商标奖励政策资金

21.02.2017  10:11

   61家企业共获735万元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我市对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京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等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的61家企业下达2015年度商标奖励政策兑现资金共计735万元。

  据悉,市财政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南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取得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注册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按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80%予以奖励,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每年的3月份启动上一年度各类实施商标战略奖励的申请,企业申请人可自愿向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对象为在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在南昌市注册的其他社会团体以及为我市开展商标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服务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兰鲁 杨幸琦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