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三大举措力促打好2016年度水利攻坚战

18.10.2016  20:11

为加快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赣州市水利局落实三大举措,开展“奋战50天,打好2016年度水利攻坚战”行动,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一、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于10月11日召开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推进会。各县(市、区)水利局长、市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对打好水利攻坚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二是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责任,明确各县(市、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项目落实了具体责任人,项目实施、报表报送等各工作环节均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市局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各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相应工程项目的责任人,对项目负有督促和指导责任。

二、建立台账,加强调度和督导。为保障水利攻坚行动见成效,各科室按工程类型建立了水利建设台账,市局建立了水利项目进度旬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从10月份开始,于每月的8日、18日、28日之前将旬进度报送至市局,市局将每旬进行一次通报,通报将报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将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市水利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会同各县(市、区)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县切实完成目标任务。

三、建立问责制度。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水利项目推进慢、投资计划完成率低、报表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县(市、区),将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工程项目的类型,对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全科室也同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