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2018年度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04.07.2018  12:10

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8年6月1日—22日分5组对全省11个地市环境监测站及20个县级站,组织开展了全省2018年度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核实各市县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自查情况、自查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检查旨在要求各地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推进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准、全。

各检查组到达市级和县级环境监测站后召开了检查工作会,说明检查的目的、要求和检查程序,听取了环境监测站领导对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实地查看了监测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查阅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人员上岗证、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询问质量管理有关工作。截至2018年6月22日,各检查组已完成所有监督检查工作,所检查的31家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共发现问题135条。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完成检查工作汇总报告,所检查的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正在积极整改中。

稿件审核人: 李阳根 责任编辑: 熊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