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完成2016、2017年度环评价构及从业人员考核工作

06.06.2018  18:01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环评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6号令)要求,省环保厅于2018年4月组织开展了2016、2017年度全省环评机构的考核工作,并于近日在全省进行了通报。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6、2017年在我省开展环评业务的64家环评机构,考核方法为从地方项目审批清单中随机抽查各环评机构完成的138个环评文件,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考核评分。
      从考核结果看,我省环评文件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但整体水平不高,没有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优秀)的环评文件,部分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等问题较突出。根据考核结果,我厅责令9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对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对7家环评机构、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此次考核结果作为我省环评机构信用等级年度评定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全省环评机构进一步强化管理的责任意识,有利于逐步规范我省环评服务市场秩序。

稿件审核人: 李阳根 责任编辑: 熊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