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出台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01.04.2016 18:2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该《方案》以各乡、镇,各直属林场为考核对象。主要从环境质量、生态创建、修河源头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环境信访调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森林资源保护、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十个方面进行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该《方案》制定了奖励办法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在乡(镇、场)年度综合考评前3名者,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认真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在辖区内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作者:袁涛、吴小平)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1.04.2016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