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示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

08.12.2015  18:05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向社会公示236个“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国家工商总局自2012年以来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守法自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一是指导市场开办者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从业人员诚信教育与考核、内部诚信信息征集和评定、诚信信息披露和公示、星级商户评比、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等市场诚信管理体系。二是督促指导经营者依照创建诚信市场示范标准,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四是完善诚信奖惩制度,对于严重失信者,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守信者,在证照办理、商标注册、消费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协调政府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奖励和扶持。

  国家工商总局指出,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商品交易市场,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公示名单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