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
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和国土资厅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及时报送数据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要抓紧部署2017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表》总体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矿山底数调整及企业填报数据,确保工作进度和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于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直报工作。
二、 认真做好数据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年报分析,说明数据变化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2016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附表,具体表式见附件,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省厅,数据报送渠道通过QQ群或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 进一步加强对煤、铁矿产开发统计数据的审查
矿山企业数、矿石产量要与本地区采矿权数据库中的采矿权数、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产能作比较核对,如有差异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为确保按时完成统计工作,请各地区要尽快完成数据汇总、核实及上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会审。
联系人:胡苏 电话:0791-86717126。
附件:2017年度 (区、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017年度 ____ (区、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填报单位:
| 矿山企业数(个) | 平均从业人数 (人) | 矿石产量 (万吨) | 实际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矿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小矿 |
| 综合利用产值 | ||||||
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总计 (按矿产种类分列) (按企业登记注册经济类型分列) (按地区(地、市)分列) | 填表说明:本表要求在《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表》按矿产种类、按地区和按经济类型分别汇总的基础上填列。 表内各栏关系:1栏=2栏+3栏+4栏+5栏 9栏≥0栏 9栏>11栏 9栏>12栏 |
审核: 制表: 报出时间: 年 月 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