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抚州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12.01.2017  16:05

水土流失治理是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我市打造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抚州样板”的重要抓手,更是助力绿色崛起跨越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6年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62.15km2,从项目类型上看,中央水利基建投资水土保持项目治理面积21.43 km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治理面积50 km2,其他部门生态治理面积89.67 km2,其他工程治理面积1.1 km2;从水保治理措施上看,建设坡改梯1.03 km2,开发水土保持林31.37 km2,开发经济果木林20.78 km2,种草3 km2,封禁治理105.53 km2,其他0.44 km2;从项目投资结构上看,总投资820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46万元,省级资金1561.4万元,地市资金137.5万元,县级资金449万元,企事业单位资金5万元,金融机构贷款149.9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258万元。

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生态效益侧重表现在植被覆盖度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社会效益侧重体现在群众水保意识增强、水保社会参与度提高和水保科普示范覆盖面扩大;经济效益侧重体现在水保措施增产粮食1874.76吨,增加收入520.95万元,受益贫困人口7822人次。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对改善民生、美化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正在发挥举足轻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