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特编制本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叠山路209号,邮编:330006,电话:0791-86824764,传真0791— 86823311)。
一、概述
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国办发〔2015〕22号文和赣府厅字〔2015〕57号文下发后,我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调整充实了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信息公开负总责。明确了撰写材料综合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都按程序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按照“有效推进审计公开,加大审计公开力度”的要求,我厅通过相关载体向社会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内容包括财政资金预算、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动态等多项内容。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厅是经济监督部门,无行政审批权,无窗口服务项目,所以我厅“三单一网”工作只涉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我厅建立了审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16项,共性权力6项),制定了相应的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厅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我厅机关工作的规范化,使得审计工作更加务实、高效,也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执法程序更加明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通知》要求,我厅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于2月15日,通过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厅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9月8日公开了我厅2014年支出决算、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同时,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信息公开,受省政府委托,于7月28日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了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通过省人大网站、《江西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了相关报告内容,包括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业审计、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等情况及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等。三是加强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优势,通过监督和公开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和守纪情况的审计结果,促使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整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包括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社保、教育、医疗、环保方面的审计,确保相关公开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更好地服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公布了《江西省审计厅关于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陶县2014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江西省审计厅关于9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15年度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等,通过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实现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着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5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信息及人事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6条,财务预决算信息6条,部门要闻、动态、通知公告及解读59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江西省审计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审计信息。二是通过《审计与理财》杂志强化审计宣传报道、法规解读、审计理论探讨。三是不定期参加省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直播节目,及时解答有关审计方面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审计署、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处理好保密与审计结果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一些敏感问题、敏感数据做到有回应、有解读,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邹水成 审核人:邬晓明 填报人:王泽晖
联系电话:0791-86824764 填报日期: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