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规范2016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

23.02.2016  09:04

取消中小学作业本费和电教服务收费

  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日前,赣州市教育局下发相关通知,就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作出部署,取消中小学作业本价格(代收费)、电教服务性收费,其它收费仍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15〕32号)执。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通过设立公示牌(制作规格按120×100cm),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固定悬挂墙上,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注明自愿缴费,扩大学生、家长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经公示,学校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