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到2016年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林露)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但是,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提升计划》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提升计划》将完成三项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二、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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