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印发《2015年普法依法治教工作要点》

24.04.2015  10:39

   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得少于3至4课时

  昨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2015年普法依法治教工作要点》,要求南昌各教育部门和学校结合南昌教育发展实际,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根据《要点》,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旅游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学习宣传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深化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要点》要求,要通过专题培训、法制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制培训;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3—4课时。

  《要点》要求,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注重校园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结合;

  要进一步指导学校完善学校章程,全面启动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工作。继续做好校园人民调解工作试点。(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