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元投民生领域具体怎么花? 江西公布2015年民生财政清单

01.03.2015  04:3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8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2015年江西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0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1000亿元用将具体怎么用?2月28日,江西公布民生财政清单。

   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5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5万人。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免费培训省内工业园区员工30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3万人、创业培训9万人。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0名,省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资金3600万元。

  5.帮助残疾人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7260万元,培训70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6.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新增安排担保基金1.5亿元,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劳动密集型等小企业贷款比例争取达到30%,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

  社会保险

  7.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待增幅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8.提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从2015年1月1日起,在中央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省财政按70%补助,新增安排资金3.7亿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2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5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0万人。

  9.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0万人。

  10.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国有及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450万人,事业单位参保率达到80%以上。

  11.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到230万人。

  12.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安排2000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抚恤和社会救助

  1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财政安排64.1亿元,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5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20元,达到290元;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20元,达到165元。

  14.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财政安排6.4亿元,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300元提高到3660元。

  15.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16.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省财政增加安排5800万元,按“两个社会平均数”和与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收入增幅相衔接的规定,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差标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标准;对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当月实际核发的基本养老金上浮10%予以补助。省财政总量达3.18亿元。

  17.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省财政增加5550万元,残疾军人、“三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按国家标准执行;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资金24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62亿元。

  18.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对我省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负担,省财政按30%补助,新增安排资金7400万元。

  19.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改善生活条件。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为全省13.23万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与救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等。

  20.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省级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省财政和省发改委各1000万元),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给予补助。

  21.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以及校外文体活动等多方面服务。

  22.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奖补。

  23.向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财政安排1.1亿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向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

  24.建立健全特别救助制度。省财政安排1亿元,对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遭遇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

  医疗保障

  25.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财政增加安排4.62亿元,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38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全面实现省内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26.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财政增加安排20.7亿元,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380元。参合率稳定在95%,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住院一次性报账率达到90%以上。

  27.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增加安排4.5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

  28.提高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将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财政月人均补助标准增加15元,达到80元。省财政总量达1260万元。

  29.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省财政安排11.3亿元,将国有及国有控股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和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30.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启动第三批57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全覆盖。

  31.深入开展免费救治工作。将全省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免费救治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6.5万例;为项目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32.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建设,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对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33.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诊疗路径。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积极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完成路径病例10万例。

   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34.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省财政安排3.2亿元,支持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

  35.强化义务教育建设。省财政增加安排3亿元,用于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及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开展“三区”人才支教等。省财政总量达60亿元。

  36.加快发展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省财政安排4.8亿元,改善高中、民办教育办学条件。

  37.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建设。省财政增加安排5亿元,用于提高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标准等。省财政总量达17.5亿元。

  38.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建设。省财政增加安排2000万元,用于提高省属高职生均拨款水平。省财政总量达7.1亿元。

  39.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省财政增加安排4800万元,总量达9.9亿元,用于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40.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统筹安排资金9600万元,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改善县级田径运动场、健身场馆等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条件;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41.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省财政新增安排5.55亿元,用于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科技馆、省老年大学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56亿元,实施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演出、看电影、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运行进行补助。继续推进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住房保障

  4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6.7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16.3万套,其中,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3.86万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65万套。

  43.大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全省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深山库区移民等困难群众危房以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改造。

   扶贫开发

  44.做好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省财政增加安排5000万元,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万人,重点做好深山、库区移民搬迁,落实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省财政总量达1亿元。

  45.深入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省财政安排7亿元。

   群众生产生活

  46.强化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解决197万农村居民和4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47.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财政增加安排4000万元,总量达1.2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抽验检测力度;省财政增加安排1200万元,总量达4000万元,加强农产品安全抽检检测和农业执法。

  48.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财政安排7.5亿元,开展新农村省级示范点建设;新增安排1.92亿元,对全省128个中心镇和示范镇污水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增加安排1亿元,总量达2亿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安排5000万元,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49.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建设,提升县乡道公路等级;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1万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200座;实施国有农、林场通水泥(沥青)路工程;省财政新增安排镇村公交试点奖补资金3000万元。

  50.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省财政增加安排1000万元,总量达2.4亿元,加大对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