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医保支付改革全覆盖

17.09.2018  09:5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我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敢于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措施,目的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服务业

  我省提出,放宽社会办医准入范围。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布局的限制。依法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

  我省要求,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大型设备配备不低于总量的25%。

  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医务人员收入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由改革前的27.15%提高至33.01%。

  江西将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80%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从改革前的46.82%降至34.59%,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4.6%提高到28.26%。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今年江西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将不低于710元。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较去年新增40元,达到每年不低于490元/人;人均个人缴费标准新增40元,达每年22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资金重点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各地选择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

  住院医疗服务

  ●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可按病种付费;

  基层医疗服务

  ●可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