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检察六方面融入推进全面履职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30日电(王仁和 吴亚芬) 1月29日上午,江西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向大会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坚决查办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主动服务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立省、绿色崛起。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严打暴力恐怖活动、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建立对“黄赌毒”“黑拐枪”等犯罪常态化整治机制。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推进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第三,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另一方面,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强追逃追赃工作。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项报告为契机,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第四,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把严防冤错案件作为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自身司法活动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认真做好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和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研究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第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检察业务素能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专业人才流失,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