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就业与工资状况简析

29.07.2015  10:47
 

  2014年,我省经济稳步发展,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但工资水平偏低,就业压力较大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

 

  一、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2014年,三大因素促进我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一是我省经济保持稳步发展,为扩大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在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我省GDP保持9.7%增长,虽然增速有所减缓,但对拉动就业起了稳定器作用。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政策落实促进了就业。去年伊始,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就业、惠民生的新举措,尤其是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干预,使我省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在新增的市场主体里面,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和私营企业,而这些企业正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三是我省产业结构正向着有利于吸纳就业的方向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了就业结构,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就业总量平稳增长

 

  2014年,全省就业人员总量达到2603.3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4.58万人,城镇就业人员总量达985.41万人,净增50.47万人,乡村就业人员总量达1617.89万人,减少35.89万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带动了乡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使城镇就业人员稳定增加,乡村就业人员逐步减少。

 

  (二)就业结构正逐步优化

 

  1、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继续提高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工业强省战略、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我省二、三产业就业比重继续提高。2014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801.37万人,比上年减少19.51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837.65万人,比上年增加13.56万人,第三产业964.28万人,比上年增加20.53万人。就业人员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31.71:31.83:36.46转变为30.78:32.18:37.04,第一产业下降0.9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0.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0.58个百分点。

 

  2、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比率保持增长

 

  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2014年末,全省非公有制就业人员达1405.37万人,占就业人员比重达54%,比上年上升1.4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为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也成为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二、就业压力和就业人员的结构性差异比较突出

 

  就业人员总量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加,从2010年开始,我省城镇每年新增就业突破50万,2014年,达55.09万人,创历史新高。另一方面,农民工人数持续增长,农村在外从业劳动力达822.4万人,其中32.7%在省内就业,达到2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0.1万人,增长8.1%,加大了城镇就业的压力。但从劳动力需求看,我省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创新型企业少,在国内外经济增速普遍放缓的大背景下,钢铁、光伏、稀土等基础产业难以增加就业岗位,纺织、鞋业、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有可能减少,吸纳就业的能力可能还将走弱。同时,技术提升促进产业升级,总量需求将进一步下降;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中将会带来部分岗位流失,将产生就业的“挤出效应”,加剧总量需求矛盾。

 

  虽然我省2014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但除就业总量需求压力较大以外,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去年以来,我省GDP增速有所减缓,钢铁、煤炭、水泥等产业面临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巨大压力,受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服装、鞋帽等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吸引力也有所降低,这些极大影响就业的不利因素不容忽视。另外,从就业市场的供给来看,统计数据显示,参与应聘的就业人员以26-35岁和25岁以下年龄段的求职者居多,偏向年轻化趋势明显,分别占求职者总人数的37.92%和31.91%。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下、大专及大学层次的人员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硕士以上层次的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市场整体供过于求,需求、求职与学历成倒三角状态没有改变,因此可以预见的后果不容乐观。

 

  其一,困难就业人员更难就业,“40、50”是就业困难群体,随着新兴产业成为吸纳就业增长的主要产业,需要一定的知识技能,因此,他们的就业将更加艰难。

 

  其二大学生就业任务仍然艰巨,大学生庞大的就业总量的另一面,是就业结构的失衡。据国家人社部调查显示80.5%的毕业生希望到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就业,54%的毕业生希望到国企或外企。

 

  三、就业人员工资稳定增长,但行业、地区之间薪酬多寡不一

 

  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工资水平稳定增长。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218元,同比名义增长8.82%;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149元,同比名义增长8.38%。相对于全国数据来说,我省工资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越来越大。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增加3745元和2330元;虽有稳定增长,但仅占全国平均数的82.03%和82.8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10121元和6241元,差距比上年扩大了1111元和1354元,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平稳增长,行业差距依然存在

 

  2014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218元,与2013年的42473元相比,增加了3745元,同比名义增长8.8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299元,同比名义增长8.53%。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5%。

 

  表一: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3年

2014年

增加

增长%

合       计

42473

46218

3745

8.82

农、林、牧、渔业

26459

26877

418

1.58

采 矿 业

41762

42984

1222

2.93

制 造 业

39351

42976

3625

9.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1676

56550

4874

9.43

建 筑 业

38753

42002

3249

8.38

批发和零售业

39111

41964

2853

7.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417

58120

3703

6.80

住宿和餐饮业

26772

30722

3950

14.7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867

60482

2615

4.52

金 融 业

70497

71160

663

0.94

房地产业

37376

45093

7717

20.6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835

40161

2326

6.1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738

55957

8219

17.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756

41782

1026

2.5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840

42678

10838

34.04

教      育

45499

48543

3044

6.69

卫生和社会工作

48823

53384

4561

9.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4087

44941

854

1.9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732

46893

6161

15.13

 

 

  非私营行业数据显示,有11个行业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8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为711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6048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58120元。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为26877元、住宿和餐饮业为30722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40161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是2.64,与2013年的2.66相比,差距略有减小。工资水平增长水平不平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最快,同比增长34.04%,金融业工资增长放缓,同比增长0.94%,而房地产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与去年相比有所改善,2013年平均工资下降2.75%,2014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20.65%。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44283元,而去年为相差44038元,差距有所扩大。

 

  (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非私营相比差距加大,而行业之间差距较小

 

  2014年江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149元,与2013年的27819元相比,增加了2330元,同比名义增长8.37%。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江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0%,低于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5%。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606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1415元。2014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23%,比上年略有下降。

 

  表二:2014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3年

2014年

增加

增长%

合       计

27819

30149

2330

8.38

农、林、牧、渔业

25854

24906

-948

-3.67

采 矿 业

30184

34298

4114

13.63

制 造 业

26924

30500

3576

13.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275

30013

-1262

-4.04

建 筑 业

32085

32447

362

1.13

批发和零售业

25652

25342

-310

-1.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388

32748

3360

11.43

住宿和餐饮业

22678

25066

2388

10.5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168

28769

-1399

-4.64

金 融 业

32712

35701

2989

9.14

房地产业

34705

34886

181

0.5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202

29215

1013

3.5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383

30305

-78

-0.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767

30954

5187

20.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432

25931

2499

10.66

教      育

27144

27473

329

1.2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086

33996

2910

9.3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600

25431

-1169

-4.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8260

 

 

 

  私营行业数据显示,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3570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8倍;房地产业3488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6倍;采矿业3429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4倍。有6个行业出现负增长,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4906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0013元,批发和零售业25342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8769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305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431元。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相差10795元,与去年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三)省内地区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

 

  首先,从非私营单位看,2014年,南昌市年平均工资最高,达到50592元,是全省平均数的1.09倍。所有设区市的年平均工资超过4万元,最低的设区市景德镇年平均工资40150与最高的设区市南昌之间年平均工资相差10442元,最高的是最低的设区市的1.26倍。其次,从私营单位看,有7个设区市年平均工资超过3万元,分别为:南昌市33696元、景德镇市31966元、九江市31962元、新余市31212元、鹰潭市32089元、赣州市31169元、上饶市30923元,且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0149元,最低的设区市吉安市24352元与最高的设区市南昌之间相差9344元,最高的是最低的设区市的1.38倍,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

 

  尽管我省去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了8.9%,但低于全国平均9.4%的增速,且工资水平仍然偏低处于全国靠后位置,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较大。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缩小行业差距,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

 

  撰稿:黄韶华

 

  审核:周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