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南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近9成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昨日,记者从省环保部门发布的2015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了解到。2015年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81.0%;全省PM10年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全省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0.1%。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保持全国前列,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
赣江水质总体良好
记者了解到,在水质方面,2015年全省地表水质良好,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6.2%,其中,修河和长江水质总体为优;赣江、抚河、信江、饶河等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湖库Ⅰ~Ⅲ类水质点位比例为44.0%,其中柘林湖和仙女湖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点位比例均为100%,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而鄱阳湖Ⅰ~Ⅲ类水质点位比例仅为17.6%,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在废水污染物排放中,2015年,全省废水排放量为22.32亿吨,其中工业排放7.64亿吨,城镇生活排放14.65亿吨,集中式垃圾处理厂排放0.03亿吨。
南昌二氧化硫浓度值 达一级标准
在大气环境方面,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2.8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51.57万吨,生活及其他排放1.2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9.2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7.95万吨,机动车尾气排放20.94万吨,生活及其他排放0.38万吨。全省烟粉尘排放量48.0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44.61万吨,机动车尾气排放2.57万吨,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0.89万吨。
2015年全省设区市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90.1%,其中南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6.3%。在二氧化硫浓度方面,全省浓度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全省11个设区市中南昌、景德镇和抚州达到一级标准,其余8城市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在二氧化氮方面,全省年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下降2微克/立方。11个设区市均达到一级标准。而在细颗粒物(PM2.5)方面全省11个设区市均超二级标准,全省年均值为45微克/立方。
南昌遭遇酸雨频率最高
去年,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26,除九江、吉安和宜春外,其余8城市降水pH年均值均低于5.60,酸雨污染较为严重。全省城市酸雨频率为61.0%,酸雨频率大于80%的城市有南昌、景德镇、鹰潭和抚州,其中南昌市的酸雨频率为100%。与2014年相比,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上升0.17,酸雨频率下降4.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总体略有减轻。(记者 涂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