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加9日起互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签证
09.03.2015 19:22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慧慧)外交部发言人洪磊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和加拿大已就互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签证达成一致,自3月9日起实施。
洪磊在答问时说,近日,中加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互为对方商务、旅游、探亲人员颁发长期多次签证达成安排,并已通过互换照会确认。根据上述安排,自2015年3月9日起,双方互为前往对方国家从事商务、旅游、探亲活动的另一方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可达10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的多次入境签证。这一安排是中加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的一项重要进展,将进一步促进中加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加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并惠及两国民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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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1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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