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在昌召开

11.12.2014  18:35

  12月11日,2014年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南昌大学等16所高校报送的大学章程进行评议。 

  会上,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九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工程学院、南昌师范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等16所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就本校制订章程的背景、过程、章程布局和特色条款进行了汇报。随后,江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的委员们对16所高校的章程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严谨的评议。 

  核准委员会一致认为南昌大学等16所高校章程起草工作严谨、认真,围绕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实践,结合本校实际,定位清晰、各具特色。同时,也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完善建议。   

  杨慧文指出,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的制定是一项学术性、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章程的制定过程是一个深化学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也是一个依法治校顶层设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的过程。希望高校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