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调整审核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3.10.2014  13:14

  本报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方维芳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本月起,南昌社保部门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今年起,南昌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全省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缴费,医保、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则以南昌市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缴费。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户主及帮工按不低于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费。

  即日起启动调整审核

  据悉,南昌社保部门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审核工作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审核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其中,参保事业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等。

  未按规定调整审核将受罚

  根据规定,11月30日止仍未送审或拒绝提供资料审核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2013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2014年度缴费基数;按此调整后,该类用人单位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按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确定。同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