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出炉
重点高中400元每学期每生
8月21日,南昌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布2015年秋季开学各项目收费标准,其中普通高中学费为270元每学期每生,重点高中为400元每学期每生。按照要求,各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根据新规,学校不得将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费(看护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2015年4月1日起,取消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费(不含会考证书工本费)。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
继续落实包括贫困学生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在内的资助政策和措施,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事项收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