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2017年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
5月4日,江西省政府召开2017年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部署对三个设区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吴龙强主持;副省长郑为文作动员讲话,省委副秘书长李能宣读三个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人员名单,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宣读《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省第一、第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此次督察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并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进行的,主要针被督察设区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辖区部分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察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程序分为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结果运用、整改落实五个环节。三个督察组组长由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正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现职副厅长担任,组员从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国土、省委督察室、省政府督察室等部门中选派。
动员部署会上,郑为文指出,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众生态福祉都十分重要、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督察组各位成员,要切实增强做好环保督察、建设美丽江西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抓住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推动各地各级政府强化生态环保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低碳生态经济,努力推动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郑为文要求,各督察组要准确把握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工作有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去查,奔着问题去找,在深入查找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共性问题的同时,结合督察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带有地方特点的个性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督察重点,瞄准关键,重点督察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四个方面情况;要严格程序规范,在督察过程中把握共性问题,盯紧个性问题,剖析深层问题,注意技巧与方法、掌控节奏与分寸,做到不流于形式、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严谨、细致、规范地开展督察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要践行边督边改,扭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强化措施,限期解决,全过程推动边督边改;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廉洁自律、勇于担当的督察队伍,坚决维护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良好形象。
郑为文强调,要确保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实在成效,为今后环保督察工作积累成功经验、奠定扎实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察组及督察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管理,细化组内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阶段性督察进展和有关情况要定时报告,确保整个督察工作平稳有序、进展有度;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省督察办和督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强大督察合力;要强化舆情引导,督促被督察地方及时公开信访举报查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做好舆情分析,掌握舆情动态,制定应急预案,主动作为、科学引导,为环保督察工作创造良好舆情氛围;要强化服务保障,做好进驻督察人员、技术、后勤、安全等配合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督察组进驻督察过程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