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18.03.2015  14:11

各出资监管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精神,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我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夯实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我委将联合国务院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面向江西省举办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由省国资委直属的江西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评价中心(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GB/T 26998-2011)《职业经理人通用考评要素(B/T28933—2012)的要求,设置四个方面的课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其中核心课程设计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八大能力”,即:团队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资本运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沟通公关能力、危机管理能力、企业文化建设能力。主要师资均来自国务院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师资库,培训内容不仅系统化,还紧密结合了国际上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实务,可帮助学员有效提高从业水平。

二、资质评价办法

培训课程结束后,将由国务院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采取五位一体评价模式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十二月份进行。相关考试信息发布在中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网:www.zyjl-china.com。评价由五部分组成:笔试闭卷(考核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笔试开卷(考察综合能力的应用)、心理测验(对管理潜能等方面的测试)、面试(高级资质,对关键胜任能力的考核)、资历评价(对实际工作业绩的考核)。

三、报名条件

1.职业经理人资质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3)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

2.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学专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

(3)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4)获得“职业经理资质证书”2年(含)以上。

四、报名办法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填写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申请表交省国资委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规模和管理业绩作为重要的审核参照条件)

2.提交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1寸照片3张(用于申请表、学员证、准考证)。

3.学历、学位、有关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4月20日

培训和评价的地点均设在南昌,集中培训时间跨度为6个月,每月2天(利用双休日上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评价中心

(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7139707     13870666461            联系人:陈蒂

 

 

附件:2015年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