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2014〕54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局、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省直有关部门,省军区后勤部: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精神,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加大节能低碳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江西省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国第24个节能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活动时间从6月8日至14日,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
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江西省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工作,省、市、县三级节能中心和节能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省直各联合主办部门、各设区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联 系 人:省发改委环资处胡晓 欧阳旺
联系电话:0791-86226155(兼传真) 0791-8885871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环保厅 江西省住建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国资委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西省机管局
江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5日
江西省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下发的《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集中时间
2014年6月8日-14日
二、主题活动安排
主题活动一:开展节能低碳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鼓励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社区或行政村,组织开展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秀美家园”等主题的知识竞赛、报告讲座,以播放节能环保宣传片、发放环保袋、印发节能低碳生活手册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省发改委将联系媒体有重点地进行跟踪报道。市、县(区)应组织媒体进行积极采访报道。
责任单位: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主办,地方广电部门协办。
主题活动二: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行动。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节粮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广泛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印制发放节能、节水、节粮宣传画,供公共机构张贴宣传。
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责任单位:省政府机管局。
主题活动三:开展校园节能低碳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以“宣传校园文明知识,提高校园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节能习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节能法规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倡亲近自然,绿色低碳的校园生活。引导广大师生多用自然光,节约每一度电;坚持循环利用,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养成良好节约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主题活动四:开展节能科技行动。
通过多种展览展示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宣传,普及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和生活节能窍门,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主题活动五:开展工业领域节能宣传行动。
省工信部门6月中旬在南昌组织召开“节能服务进万家”(江西站)暨工业节能降碳经验技术交流会,为优秀节能服务公司和重点用能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帮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支持用能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做出贡献。组织设区市工信委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如南昌市举办“2014年淘汰改造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行动暨2014年全市工业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等。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主题活动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围绕“向污染宣战”主题在全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对外发布《2013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形势与对策,宣传党和国家治理污染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强化宣传环境法制要求,提高全社会环保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合力宣传“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在全社会形成携手建设美丽中国和秀美江西的价值观念、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主题活动七: 召开全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宣贯会。
召开全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宣贯会,邀请专家以及省内外知名学者介绍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绿色建筑的理念和评价标准,针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等六大方面相关技术进行研讨,交流工作经验与做法,进一步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主题活动八:开展交通领域节能行动。
大力宣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开展“逐梦绿色交通”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绿色交通进车船、进站场、进校园,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开展节能驾驶、操作技能竞赛,宣传节能驾驶理念,促使公众养成节能驾驶习惯。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工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主题活动九:开展农业领域节能宣传行动。
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角度,以送科技下乡、“百名处长挂百县”等活动为载体,围绕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清洁生产行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的宣传报道,以现实典型激励广大农民选择低碳节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主题活动十:开展商务领域节能行动
组织我省流通领域节能减排“百城千店”企业“三绿工程”示范企业,宣传推广绿色低碳采购、绿色低碳市场、绿色低碳消费的理念和做法。推动我省“绿色回收工程”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废弃节能灯、废弃电池等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园区、社区、商场、学校等“五进”活动。在商务系统内,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等渠道,加大节能低碳宣传。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主题活动十一:践行节能低碳,国企率先行动
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降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活动;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装备;加大国有企业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主题活动十二: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低碳做贡献”工会在行动系列活动。
在全省各级工会中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活动,在全省广大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职工积极参与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等“五小”活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利用省总工会网站、微博、江西工人报等媒体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节能减排活动,倡导广大职工树立起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鼓励广大职工争当节能减排低碳排头兵。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主题活动十三:开展节能青少年行动。
共青团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组织动员全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光盘行动、节能环保等道德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与知识。深入开展“企业青年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动员企业青年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促进企事业单位生产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围绕“秀美江西”环保主题,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乡镇、企业等地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继续深化保护母亲河活动,以纪念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15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在全省建设一批青年林和青年绿色家园。积极深化江西省青少年环保社团联盟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环保主题,全省一个环保声音,全省统一环保旗帜”环保活动。继续深化共青团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引导青少年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充分利用团属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团属新媒体,动员青少年创作发布传播微博、微视、微电影等节能减排主题作品,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团省委。
主题活动十四:开展“我的美丽家园”宣传实践活动。
组织各级妇联大力实施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充分利用城乡“妇女儿童之家”,开设环保宣传栏,对妇女和家庭进行节能减排教育;开展“最美家庭”之“绿色环保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增强节约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养成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社区和村落,开展环保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绿色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省妇联。
三、宣传活动安排
1.电视、广播以及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组织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全省各级广电媒体要切实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低碳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反映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我省的工作动态,宣传节能低碳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宣传节能低碳的先进典型。
宣传重点:
(1)宣传节能减碳先进典型,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强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宣传全省开展的各项专题活动,引导受众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
(3)宣传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4)宣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成效与经验,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5)宣传适用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宣传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公益短信。
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通信运营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省用户发送节能减排降碳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3.微博、网络平台开展群众互动。
利用网站主页、官方微博,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发布宣传口号、节能低碳政策与知识,动员公众利用网络了解节能低碳相关信息并参与活动。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级有关部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