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运将于1月16日开始,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1月6日,省运管局召开全省运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2014年全省道路春运工作,并发布了《江西省2014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
2014年春运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据预测,2014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量、城市公交客运量、出租车客运量将分别达5131万人次、1.88亿人次、8000万人次,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2.1 %、5.6%和2.5%。预计今年我省道路春运将会呈现短途客流压力较大、高峰期运输组织难度加大、包车客运需求强劲、安全形势严峻等特点。
严格要求,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严把 “ 三关 ” 。 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具备相应经营条件的业户或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业户,不允许参加春运。道路客运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必须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营运,不得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在春运前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取得车辆《春运检测合格证》后方能参加春运。检测不合格车辆,收回有关运输牌证,不得参加春运。要督促城市客运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车辆维护检测,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
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 各地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一是严格危险品查堵。客运站要确保安全检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检查人员要严格检查,并做好查堵登记,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严格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严格实施安全例检工作,防止“带病”车辆上路。城市客运企业要做好城市公交、出租车每日发班前的车辆例检,并做好相应记录,保持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三是严格车辆出站检查。要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严格车辆出站检查,旅客未系安全带的不得放行。四是严格运管人员驻站管理。各地运管机构要加强驻站人员的监督管理。运管驻站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督查客运站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加强车辆动态监控。 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安装和应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使用良好。二是加强对运输企业GPS监控应用平台使用情况的督查,落实人员对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GPS监控平台发挥应有功效。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依法依规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取消有关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做到发车前实施安全告知。二是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运输企业要安排专人对所属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超速、超载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对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制度。运输企业须确保运输工具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四是督促落实驾驶员教育学习制度。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和应急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加强包车客运管理。 各地运管机构要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要加大对已纳入我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的旅游包车标志牌申领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对纳入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的普通包车,当地运管机构应严格发放包车牌证。严禁发放空白包车牌。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春运期间,各级运管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的安全检查方式,经常深入车站和企业,不定期组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不断创新,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春运期间,各级运管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出行为工作准则,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在节假日安排专人照常上班,及时为运输企业办理各种业务。
加强出行信息服务。 要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方便公众出行。各汽车站要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手段及时把班次信息、售票情况、天气状况等信息告知旅客,以便旅客掌握相关信息。
拓展客运售票渠道。 客运企业要积极开展团体票预订业务,深入推广上门售票、电话订票和网络订票等形式,并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利用邮政网点开展联合售票,最大限度地拓展售票渠道。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在火车站、农民工集中地等设立临时售票点,方便旅客购票。
改善车站候车服务。 春运前,客运站经营者要对汽车客运站的卫生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保证站容站貌干净整洁。春运期间,与铁路枢纽相衔接的二级以上客运站必须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客流高峰期间,客运站要增派人员,加强旅客上车引导,维护乘车秩序。
开展 “ 农民工平安还乡 ” 服务竞赛活动。 为切实解决广大旅客,特别是农民工返乡难问题,各地要继续组织运输企业开展“农民工平安还乡”服务竞赛活动。各运输企业要针对农民工收入较低的情况,为农民工提供质优价廉的运输服务。要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等农民工集中地,开展团体票预订和上门包车业务,为农民工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加强监管,严格维护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一是实施定点打击。春运期间,各地运管机构要对容易发生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的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主要的执法区域和工作地点,重点对非法营运和班车、包车、出租车客运等违法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交办转办案件,实施“定点清除”式的打击,纠正客运经营者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与公安、交警、城管、价格等部门进行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 各地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站加强春运运价政策的宣传。售票场所要公示所有客运班线当天执行票价、最高限价以及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明码标价。春运期间,客运站要严格按照规定售票,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客运车辆和出租汽车客运车辆要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
加强调度,科学组织春运运力
运力准备充足。 为保障我省旅客在春运期间能够顺利出行,2014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将投入客运车辆2万余台,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6272台,旅游包车车辆2332台,机动运力1721台,运力可完全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在通往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省份运力部署情况为,广东方向投放运力724台,浙江方向投放运力412台,福建方向投放运力295台,江苏方向投放65台,上海方向投放运力81台。此外,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可随时作为调配运力,用于高峰期旅客疏运。
科学调配运力。 各地运管机构要根据客流情况变化,加强运力调配,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客流高峰时,要充分挖掘现有运输潜力,特别要发挥本辖区旅游客运运力和运输企业机动运力的作用,确保能及时疏运。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做好节日期间公交客运线路的调整,对客流集中的重点线路,适时加密班次,增开车辆,延长运营时间。
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 各地运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铁路部门、航空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了解主要客流方向上铁路、民航的运力安排,加大车站、机场等旅客集中地的运力投入。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科学安排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景区等人流集中地运力,方便旅客中转和换乘。
开展直达包车运输。 节前,各地运管机构要组织运输企业深入学校、大型厂矿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班车和包车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散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节后,要继续深入外出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区,组织运输企业深入乡(镇)、村,直接组织运输生产,把车辆始发地移至农民工家门口,开展上门包车运输,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家至厂”的门到门运输服务。
加强处置,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春运期间,节假日小汽车免费通行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致使车辆使用率下降,客流高峰时运输组织难度加大。此外,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不确定因素,给应急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各级运管机构要把应急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运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制定应急运输预案。 各地运管机构要根据往年应急保障工作经验,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低温雨雪等各种恶劣天气,以及客流高峰时可能发生的旅客滞留情况制定应急运输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全力保障群众的出行需求。
落实应急运力。 各地运管机构要根据本地运输市场实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运输企业中,挑选和落实应急运力,确保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运管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恶劣天气行车的准备,要为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装置。长途客运车辆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和饮用水,以备旅客滞留和拥堵途中时食用。
保障节日重要物资运输。 春运期间,各地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重点物资运输的基础上,运力优先安排粮油、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