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04.01.2015 10:35
本文来源: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日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保卫工作,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本文来源: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04.01.2015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