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放假安排图解(来源:央视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三大调整成亮点
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李政杰)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今日公布,较以往放假安排,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呈现三大亮点:单日节日逢周三不调休、春节假期变为农历初一至初七和告别“加长版上班”。
2014年单日节日逢周三不调休
2014年元旦1月1日恰逢周三,只放假一天。
春节假期农历初一至初七
2014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除夕不再是法定节假日。
告别“加长版上班”
较以往放假安排,2014年七天长假放假安排改为前后各借调一天,将告别以往“加长版上班”的工作状态,最长上班时间为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