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下岗伤残军人获社保补贴 老有所养
27.03.2014 19:16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广丰县继承和发扬老区拥军光荣传统,在将258名各类参战退役零就业家庭人员和企业下岗伤残军人“4050”人员陆续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后,又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进行了补贴。
该县重视各类参战退役零就业家庭人员和企业下岗伤残军人“4050”人员的安置工作,自2007年起,安排了258人在各乡镇、街道办及县直机关各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但并为给他们购买社会保险。为让这部分人群实现老有所养,广丰县政府日前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已安置人员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单位先行垫付,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再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给所安置单位,连补3年。对安置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补贴年限。(来源: 江西日报 作者:张武明 刘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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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4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