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广告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 政府补助4500万元,支持产业园区建设
近日,云南省工商局和昆明市政府签订昆明广告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昆明广告业迎来新起点。目前,4500万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到账,将用于推进昆明广告产业园建设。
“战略合作协议的一项重要合作内容是,支持昆明建设广告产业园,支持广告业发展的改革创新政策在昆明广告产业园先行先试,对昆明广告产业园优先安排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支持政策。”云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说。
目前,云南省文化产业在全省GDP中占6.1%,高于全国4%的平均水平,但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仍面临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群发展迟缓等困难,发展速度也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张荣明认为,昆明广告产业园建设,是实施广告战略的重要载体。
昆明广告产业园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金鼎科技园,已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的29个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之一。
张荣明介绍,园区建设将充分利用云南民族文化大省、旅游大省的优势资源,突出特色。
“云南好东西不少,缺的是品牌、营销、广告,园区能提高云南商品品牌含金量,做好‘广而告知’,其作用将超过园区创造的产值和税收。”出席签字仪式的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说,“不要简单看产业大小,一定要看为全省作出的贡献。”
据了解,今年10月,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对广告企业的税收优惠和用地优惠都有明确规定,如企业所得税将给予5个百分点的优惠。到2015年,力争吸引3至5家国际或国内知名龙头广告企业在云南设立分支机构,并支持优势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组建龙头企业。
谈及广告产业园发展,与会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广告业年产值接近4700亿元,在世界居第二位,但产业优势发挥不足。表现在,一方面,其在GDP中占比不及1%;另一方面,目前外资企业占行业市场份额的47%,国内企业占53%,国内企业综合竞争力普遍偏低。建设广告产业园,不但可以发挥广告企业的聚集优势,还可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和政策扶持。
另据昆明广告产业园有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广告产业园内广告企业和直接关联企业将占产业园企业总数的70%以上。广告产业园将为广告创意企业提供高科技的影视广告拍摄、剪辑、后期制作服务,提供各种特技、特效制作服务。同时,对进驻企业中广告、创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获得多个上述两种称号的企业,均可累计奖励。对获得A类国际大奖或称号的影视、动漫、广告等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同时,昆明广告产业园还将对入园广告创意企业分类给予产业扶持,每平方米年纳税额达到3000元,产业园给予存留部分(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的产业扶持,每平方米年纳税额超过3000元的,产业园给予存留部分80%的产业扶持。
此外,除了云南省的扶持政策,昆明市、五华区以及产业园方面都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在鼓励产业园企业上市方面,申报材料由证监会受理后,企业可享受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补助。新上市企业,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