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中小学招生“潜规则” 是如何炼成的?

06.03.2014  14:21

广州市中小学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昨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教育局方面介绍,该办法对各种招生“潜规则”和“擦边球”做出明确界定,严重违规的校长将会被解职。

这一次出台的新办法,亮点在于明确列举了14种违规行为,确实把各种花招摸了个底朝天。我相信,一些校长看了新规肯定得捏把汗,自己学校有没有,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然而,教育局摸底摸得如此“接地气”,反而让人有个疑问,既然已经如此了解这些违规手段,为什么这些硬骨头还是很难啃掉?除了监督力量不足等客观原因外,还可能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有人说,中小学招生要逐渐淡化考试这一评价方式已达成共识。其实这句话并不全对,我想一定有一些学校和家长,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不考试了,家长怎么辨别孩子是不是用功,学校怎么录取学生呢?一方面,家长们还是想让自己的孩子进入更好的学校;另一方面学校也想招收素质更高的学生,这都是人之常情。一旦双方形成默契,这些“潜规则”便应运而生,单靠教育部门的三令五申,恐怕无法冷却双方的“干柴烈火”。

当然,反对这些违规行为是必须的,但在重罚之余,更该看到深层次成因。其一,社会竞争的心态仍然高涨,哪怕是在强调教育公平的中小学阶段,家长也不甘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其二,学校之间的优劣差别客观存在,用行政命令规定家长们不准这山望着那山高,有关系可走的家长不会乖乖就范。

厘清了这两点之后,我们才可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铲除潜规则形成的土壤。在社会心态方面,需要破除唯分数论选拔人才的观念,但这种转变是一个长期过程,急不来,当下我们能做的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尽量缩小中小学阶段各校之间的师资、硬件差距。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与公共资源投入不公密切相关。以资源投入论,少数名校获得政策、资金倾斜,普通学校则没这么幸运;在绩效评价上,不妨看看很多学校挂在门口的各种牌匾,有多少与学生成绩完全脱钩了?

看到教育部门三番五次强调招生公平,也确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应感到欣慰。但政府除了要大力打击违规现象外,更该反思造成违规现象的背后原因,只有正本清源才能釜底抽薪。 (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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