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深圳公务员养老改革 瑕不掩瑜
05.12.2013 19:0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据《人民日报》报道,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已采用“新人新办法”,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关于打破“养老双轨制”格局,不乏改革的声音与尝试。尽管,在一些人看来,深圳的改革谈不上彻底。譬如,单位为新进人员缴纳的各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达到了月工资的30%,比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率高出10个百分点,且这部分钱全是财政买单,最终似乎还是财政养老;在结果上,基本养老加职业年金的模式与现行退休制度的待遇水平大致相当,并没有改变养老双轨制下养老金的贫富差距。
不能否认,这些确实是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不尽完美之处。但同样应该明确的是,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长期处于胶着状态中,作为地方的努力和尝试,改总比不改要强。
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诸多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小步快跑或许是最不差的选择。日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文章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由此可以看出,先在“新人”上试点并逐步推而广之,最终廓清官场的种种弊端,似乎已成为一种改革攻坚的路径。深圳公务员养老改革恰恰选择了这样一种路径。
当然,留给深圳探索的空间还很大,比如,加快推进业已提交上级部门审批的“中人”改革方案落地,将所有公职人员纳入到养老改革中来;适当降低单位缴存比例;为职业年金的领取架设廉政门槛等等。而于其他地方来说,深圳的动作与作为,既是可资借鉴的路径,也会带来压力与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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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3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