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公园广场舞音量超过限值最高罚千元

02.10.2015  16:19
原标题:广州规定公园广场舞音量超过限值最高罚千元

  人民公园内,市民正在跳广场舞。

  公园条例实施首日 有公园已分区限噪 市民担心广场舞转战小区

  今后在公园内广场舞或者唱歌而音量超过限值的,将要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去年年底经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的《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公园噪音管理和处罚最受关注。广州日报记者走访看到,目前包括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等市内多个公园已经配备了噪音监测仪,对公园内的声音流动式不间断监测,凡是超出限值的,将会受到劝阻,如果不听劝阻的,将受到处罚。

   限区域

   越秀公园娱乐活动区不能超70分贝

  昨日上午,广州日报记者去到越秀公园,公园内不少地方都贴出了《广州市越秀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和限值区域示意图(试行)》(下称《示意图》)。记者在《示意图》中看到,越秀公园根据不同功能分成了4个声环境区域,其中正门广场等为娱乐活动区域,音量限值为70分贝,金印游乐场为健身活动一级区域,其声环境限值为65分贝,开心亭、五层楼路段等为健身活动二级区域,音量限值为60分贝,除此以外,安静休息区域,音量限值为55分贝。记者在公园内走访的一个小时内,并没有看到市民们“走错区”活动,如在不允许使用扩音器材的健身活动二级区域东秀湖一带打开音响。

  据公园里一名巡逻的保安介绍,他们均随身配备了白色的便携式噪音监测仪,会结合公园分区对分贝值的要求,对园内超分贝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说制止。据了解,越秀公园是首批设置噪音监测仪、率先试水测试的公园之一。

  而白云山风景区,记者昨日看到,户外高分贝活动照常进行,不过活动者说他们都收到了景区管理方的提醒,会配合关小音乐音量或者不用扩音设备。在流花湖公园,各出入口已经摆出了告示,禁止游客携带音响设备进园。

   限时段

   午间时段人民公园仍有广场舞

  《条例》还要求“限时段”,即规定每日13时~15时和22时~次日8时,在公园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或者乐器、音响器材的携带者,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个人活动的,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在人民公园活动的市民并不“听话”。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人民公园,在一个凉亭下,七八名老人一起放声高歌。而噪声源更大的位置则在公园的西南面公厕旁边,一个大型音响播放着歌曲,二三十名市民则在广场的空地上跳着交谊舞。负责管理音响的一名老太太显然对《条例》规定的“限时段”不知情,她介绍,此处跳舞从下午2时到5时,临时加入的话每人收取一元。当记者问她知不知道从当日起实施的《条例》时,她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有这个规定,这么多年都是这样跳下来的。”广州日报记者观察到,下午3时,仍未看到有人员来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