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未配备节目审查人员或罚3万

10.06.2015  17:42

  中新网6月10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今日就《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配备专业节目审查人员。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可对未配备专业安全管理和节目审查人员的,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