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认真做好全县母牛普查登记工作
23.06.2014 09:3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掌握全县母牛饲养情况,配合国家基础母牛扩群增养计划,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全省母牛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赣牧函[2014]46号)文件精神。广昌县畜牧兽医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母牛普查登记工作,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及村级防疫员进场入户,对包片村范围内所有的母牛养殖户按要求进行普查登记。并强调普查人员做到“三见”:一是“见牛”。由村级防疫员上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二是“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牛数量要经母牛养殖场(小区、户)和普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登记的母牛必须佩戴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防疫耳标标识。未佩戴标识的,要结合这次普查登记工作,加施标识,并做好登记。 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各乡(镇)还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以及时答复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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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业厅
23.06.201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