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接受公众参与 让立法工作接地气

20.01.2016  00:13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章娜、实习生叶芳婷报道:今年正式实施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纳入法治轨道。2015年,江西省人大探索开门立法新途径,让一部新条例的出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真正地做到了有地气,而这一条例的出台也获评了2015年“十大法治事件”,是江西立法的一大成功案例。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审议通过之前,首次通过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充分反映立法全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参与。此项立法充分体现了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立急需的法、立高质量的法的精神,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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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