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区公安局消息,11月10日18时许,庐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某在办公楼顶自缢身亡。其家属反映,李曾于1996年得过重度抑郁症,后经治疗症状缓解。近一年来,因糖尿病折磨,身体消瘦,抑郁症再次复发,终致不测。在同事眼中,李工作勤恳,为人低调,性格内向。
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后介绍,已排除他杀可能。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来源:九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