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9月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到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这21个风景名胜区分别为: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
中纪委明确规定21个景区禁止开会 庐山在列 -
南昌00:40 05.05.2015 广电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