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预防及应急处理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05.06.2014  10:39

5月3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同志在我厅呈报的2014年第14期《今年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前段预防工作做得很有成效。当前汛情仍在,仍处于易发地质灾害期,希望国土资源部门务必进一步加强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收到批示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同志立即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莫建成同志批示,确保不发生大的人员伤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项尝培同志即要求:要“贯彻落实莫副省长和刘厅长批示,关键在于强化地灾防治各项制度措施,主动作为,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好省、厅领导有关地灾防治的批示精神,省厅立即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开展防灾工作再检查。要以领导批示精神为动力,切实把当前地灾防治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检查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区、医院、集镇、矿区、重要工程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做好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工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点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地灾应急预案。各地对照《江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督查,再细化各项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充分做好地质灾害防御等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准备。三是继续抓好地灾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重点注意防范集中强降雨等可能导致的群发性地质灾害,提前转移受威胁的群众,确保实现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四是严格执行应急值守纪律。各有关人员密切关注全省的雨情、水情,主动联系了解各地情况,积极配合各地做好地灾防治工作;汛期地灾防治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按有关规定请假;各地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随时待命,要加强各类信息报送工作。五是加大地灾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加大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提醒群众不要在地灾易发期冒雨清理水沟、转移财产等,提高社会公众防范地质灾害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六是高效做好应急处置指导。一旦发生重大地灾险情、灾情,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地灾应急调查,提出科学处置意见,力争把因地灾灾情、险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