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房管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应急情况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规定

25.04.2015  00:21

  近日,鹰潭市房管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事项。去年上半年,鹰潭市审计局在开展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中,针对发现的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复杂,门槛过高,时间跨度长等影响使用效率的问题,提出了扩容房屋应急维修范围及简化紧急情况申请资金使用流程的意见建议。

  该通知明确了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二次供水损坏导致供水中断,排水系统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房屋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的6种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要及时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情况进行公告。房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后,在48小时内按规定向申请人或施工企业、维修单位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首次拨付的资金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50%。(鹰潭市审计局 黄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