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废止劳教是法制观念上的重大突破
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其中“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引发巨大反响。劳教制度历经半个多世纪,近年来因其法律依据不足且违反宪法和上位法,有违罪罚相当和程序正当等法治原则,且在实践中被广泛、严重滥用,劳教措施侵犯人权的问题成为众矢之的,其存废或改革的讨论不断。(11月16日《京华时报》)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既在法理之中,却又颇让人感到有些意外,多年来对于劳教制度存废的问题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议,每当发生一起“不当”的劳教事件,立即就会引起公众舆论的“旧话重提”,无论是支持继续实行劳教制度的观点,还是强烈呼吁废除劳教制度的建议,都不否认劳教制度本质上的非法性和其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也基本都承认劳教制度已经不再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即使支持继续实行劳动教养制度的观点也认为现行的劳教制度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人们相信公众的这些“存废争议”,最终会有一个“了断”,但确实没有想到劳教制度的存废不仅搬上了“三中全会”,最终还以“废止”出现在《决定》中,难怪会被众多媒体解读为《决定》的一大“亮点”。
尽管在此之前,中央没有明确提出“废止劳教制度”,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地方在今年初就明确提出不再批准新的劳教,从媒体偶尔发出的相关报道中,人们也看到一些劳教所在“悄悄”的“转变职能”,而对劳教制度进行改革的报道更是时常见诸媒体,曾有多家媒体报道说,河南、山东、江苏、甘肃的四个城市正在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试点改革的“一把手”均为当地公安局长,这一消息的曝出也引来很多舆论的担心,劳教本身虽由各地成立的“劳教委员会”审批,但基本上都是公安局一家“说了算”,这种不经过法院审判直接可以限制人身自由1至3年最长4年的处罚,不但于法无据,更是公众诟病的焦点,人们自然会担心这样的“改革”会出现“换汤不换药”,甚至有律师直接上书国家公安部和司法部门,要求公开4个试点城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成效,现在看来是否收到回复已经不重要,再多的解释都已经不重要了。
其实,我们所倡导的改革,不只是局限于“改”,更注重于“革”,对于某些欠缺完善制度、政策等通过“改”能使其趋于更加完善,使其更充分发挥出人们所期望的效果,而对于其本质上存在严重问题,无论如何“改”,都不能或不完全能解决根本问题,这就需要大胆的进行“革”;“改”对于很地方多政府或政府部门官员都很容易接受,但“改”的弊端则是显而易见的,他不仅仅衡量“技术”上的高低,更是利益观念上的“试金石”,这就不乏会出现越改越“走样”,越改让自己获益越多,甚至借改革之名行权力分肥之实的怪状,比如所谓的公车改革,很多地方不但越改公车越多,某些地方还发明了“车改补贴”,使得一些官员不仅公车照坐,还能额外领取每月几百甚至上千元的“车补”。而“革”则不然,他不仅考验政府和政府官员的勇气和魄力,更是对执政理念上的挑战,对于没有“改进价值”的某些政策制度,进行彻底的“革除”,再用新的制度方式取而代之,体现的则是“破旧立新”的坚决态度。
就劳教制度而言,其本身就是“人治”和“权治”等特定环境下的产物,曾经的“辉煌”和收到的成效并不能取代制度本身所特有的历史局限性,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法治社会的向前推进,劳教制度不仅出现越来越多的弊端,明显与国家《立法法》等多项法规相矛盾,甚至阻碍了整个法治文明的进步,无论如何从表面上“改进”都无法根本消除其“权治”属性,废除劳教制度既是民心所向,更是健全完善法制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必须,《决定》对其“一步到位”进行废止,而不再局限于“修修改改”,更彰显出中央推动依法治国的决心,同时,废止劳教制度也是改革观念上的一大突破。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我们第一次看到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明确“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坚决语气”,强调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实际上《决定》中“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和“废除”院士终身制实行“退休制”等正是体现了“胆子要大”,对于某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不尊重或违背科学甚至与社会进步和法治理念存在明显抵触的旧的理论概念、制度、规定、政策等,通过“改”的实践仍不能避免某些严重弊端的情况时,必须大胆的进行“革”,所谓的“深化改革”重点就是在于“革”而非“改”,日前河南警方废除“发案数”、“破案率”等各种不科学、不合理的“奇葩”考评指标,之所以受到舆论一致关注,其意义正在于观念上的重大突破,现实中有一些地方政府明知某些类似的“奇葩”指标,旧的制度、规定等已经不再有任何“改”的价值,但依然难以下定“革”的决心,果断将其“废止”、“废除”,甚至试图通过“改”来实现某一群体的利益,因此,中央废除劳教制度不仅是法制观念上巨大突破,对地方及其他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都有更深远的开拓意义,非常值得品味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