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换发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南昌医废字 [2013]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对申请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于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异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05年5月,原省环境保护局以赣环督字〔2005〕72号文对你公司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08年1月,原省环保局以赣环督字〔2008〕4号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3年9月,我厅以赣环办字〔2013〕88号同意将你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委托给南昌市环保局。南昌市环保局洪环审批〔2013〕226号确定你公司扩建项目扩建生产线与现有生产线工艺一致,扩建生产线投入运行之前,仍由现有生产线处置医疗废物及部分工业危险废物,待扩建生产线投入运行之后,现有生产线作为备用系统。2013年10月,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出具了你公司现有生产线(15t/d医废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认为你公司在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包装、运输危险废物,正常运行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场管理,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加强劳动保护和确保生产安全前提下,具备860t/a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能力。鉴于此,我厅原则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范围、规模与期限
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有机溶剂(HW42)(详见附表);经营规模为860吨/年;经营期限为3年。
三、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
鉴于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经营管理台帐,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必须在每个季度前10天内向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报送《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季度报告表》。
(二)按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所经营的危险废物不得委托、转让、倒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三)强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运营并加强防护,杜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注重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四)要加强生产分区以及标识管理,作为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BG18597-2001)进行贮存和管理;生产过程中新产生危险废物须按规定暂存,及时按规定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你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生产线建成后,现有生产线仅作为备用生产线。
(六)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落实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的搬迁承诺。
(七)我厅委托南昌市环保局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进行日常监管。
附件:南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代码和规模核定表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南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代码和能力核定表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经营规模 |
HW02医药废物 | 271-001-02 |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反应残渣 | 860吨/年 |
271-005-02 |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 ||
272-001-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反应残渣 | ||
272-005-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 ||
276-001-02 |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 ||
276-005-02 |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 ||
HW03废药物、药品 | 900-002-03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不包括 HW01、 HW02、90 0-999-49类) | |
HW12染料、涂料废物 | 264-011-12 |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中间体废物 | |
264-012-12 |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 ||
264-013-12 |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 | ||
221-001-12 | 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 | ||
900-251-12 | 使用油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 | ||
900-252-12 | 使用油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 | ||
900-253-12 | 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 | ||
900-299-12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 | ||
HW42废有机溶剂 | 231-010-42 | 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橡皮版印刷,以及清洗印刷工具产生的废有机溶剂 | |
900-451-42 | 使用有机溶剂进行脱碳、干洗、清洗、油漆剥落、溶剂除油和光漆涂布产生的废有机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