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无害化部分(即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BOT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22.07.2014  11:50

 

1. 项目名称: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无害化部分(即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BOT特许经营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在2013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从共青城市工业园区搬迁到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内建设。该项目是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所列项目,主要功能是承担全省工业、社会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为了减少当地民众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敏感心态和恐慌心理,吸取该项目在共青城市运营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本着“做强做大企业,促进该产业链发展进程,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地方税收”的目的,将该项目拓展称为“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经2014年5月16日全省第4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赣发改投资〔2014〕569号)研究同意,现将该项目改称为“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包含无害化部分(即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部分。且该项目已经丰城市发改委批复立项。

2.2 招标内容:本招标所涉特许经营权为对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中无害化部分,含该无害化部分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即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或BOT)的特许经营权 (即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建设规模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8.1万吨/年,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焚烧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物化车间、综合利用车间、甲(乙)类废物暂存库、安全填埋场、废水处理车间、综合仓库及综合楼、宿舍、食堂、计量站、给排水、供电等辅助配套设施。本项目选址初步定在江西宜春丰城市的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内,估计投资额约为:30450.48万元。建设期为场址具备合法动工条件起两年(即24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建设期完结后立刻进入25年的运营期,特许经营期限含两年建设期以及25年运营期共27年。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5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期满后,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江西省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中的无害化部分 (即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无偿移交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注册企业法人,具备由省级(含)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至少有一个成功投资或建设(施工单位除外)或运营危险废物焚烧及/或填埋项目的业绩经验。

3.3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单位介绍信;                                           

4.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每日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到江西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800元。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和江西省环保厅网上发布。

8.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1)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晓刚            联系电话:0791—88333645、13970837668。

招标代理: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95-3556922、1897052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