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副县长受贿近400万 庭上笑称系人情往来

15.12.2013  19:04

面对检察机关铁的证据指控,他依然“谈笑风生”微笑辩解。在法庭上受审时,石春海依然表现得从容淡定,竟笑称收受钱财系人情往来(法制日报案件版2013年7月20日曾做过报道)。如果没有超常的心理承受能力,决不能达到如此“超然”的境界。

这位“谈笑风生副县长”,就是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石春海。经海南省检察一分院提起公诉,石春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359万元和价值48897元的住房装修。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这个庭审中面对检方列出的历历“罪证”依然谈笑自若、从容洒脱的原副县长受贿近400万元的详情。

家人购物旅游要“开发商”买单

石春海,男,1964年2月出生于广东省增城市,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年8月被免职降为科员,开除党籍。

法院查明,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其担任副县长期间,同时负责招商引资的工作。2010年3月,乐东锦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楼春元等渐江义乌籍商人到乐东县考察投资项目,通过副县长郭勇认识了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石春海。当时,乐东县招商办主任符华实介绍了尖峰镇岭头村和海滨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但楼春元没有下决心投资该项目。

2010年5月,在上海考察的石春海打电话让楼春元给其家人购物。次日,石春海因紧急公务要乘飞机返回海南,楼便从义乌赶到上海和石见面,提出没时间给其家人购物,然后送给石春海10万元。

同年6月,石春海打电话给楼春元,称其家人要到华北、东北旅游,让楼春元派人陪同。楼春元称无法派人陪同,并送给了石春海10万元作为家人旅行费。

这是我们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最多也只能算是民间借贷,不能认为这是受贿吧”,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石春海在法庭受审时竟然微笑着如此辩称。

2010年7月,楼春元任法人代表的锦都公司与乐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和海滨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框架协议书》,约由锦都公司投资20亿开发该项目。同年12月,双方正式签订《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和海滨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购买新房要设计院“包揽”装修

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期间,海南中科规划设计院先后承接石春海分管的乐东城投公司和乐东县建设局发包规划设计业务。石春海作为分管副县长,参与相关业务的组织调研、方案评审和沟通、协调等工作。

该发包业务包括九所新区总体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总体控制性规划设计和乐东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设计业务,合同约定业务费用共计406.65万元,该规划设计业务费用已经付清。”海南中科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赖海明供称。

法院查明,2009年9月份,石春海妻子吴梦雅购买海口市碧湖家园小区2号楼B单元1008房。之后,石春海让海南中科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赖海明帮助设计该房室内装修方案和施工装修。赖海明派人购买装修材料,对该房进行室内装修,于2010年春节前装修完工。经鉴定,赖海明为石春海装修该房的人工和装修材料支出的市场价值为48897元。

石春海称,为了感谢他在业务方面提供的帮助,赖海明主动提出帮忙进行施工装修。两三个月后,该房装修完毕,装修材料和装修工程款是赖海明出资,他没有付给赖海明装修费用。

他主动帮我装修,这也是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不应该认定是受贿。”石春海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都承认,但在法庭上依然笑着称这是朋友间交情,不属于受贿。

帮忙摆平用地拆迁难题收好处费

群众工作不好做,强制程序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等。”这些导致用地征地拆迁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法院查明,曾任乐东县旧城拆迁领导小组组长的石春海正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单位和个人摆平在用地征地拆迁中存在的困难,大肆收受“好处费”。

2008年4月,李汉良以挂靠乐东县建筑公司名义与乐东县种子公司、畜牧局和科协合作建房,拆除三家单位原使用的综合楼后再新建一栋新的综合楼。

李汉良表示,因项目拆迁问题,他就找到负责旧城拆迁的领导石春海帮忙。过了一个多月,该项目的拆迁问题得到解决。2008年6月一天,他就送给石春海6万元以示感谢。

2008年11月,陈强以广东电白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承建了乐东县江北路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发包单位乐东城投公司向石春海汇报了该项目存在的拆迁、征地等问题。

陈强介绍说,石春海组织有关部门较快地进行了解决了问题,使该工程得以顺利开工。2009年一天,我在乐东县职业中学附近送了石春海3万元。2010年春节,我又在乐东县钓鱼台宾馆送给他1万元。

2010年11月,海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竞拍到乐东县人民医院、卫生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家单位的25.6亩土地,准备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

因该项目需要拆迁,他就找到石春海帮忙。经协调后,解决了该此项目的用地的拆迁问题。为表示感谢,2010年年底,他在乐东县成永明桥边送给了石春海10万元。”海南城镇建设公司法人代表成人质供称。

法院还查明,石春海利用职务便利,2008年4月,还替海南利维公司摆平“两块私人宅基地”、项目用地青苗补偿问题的阻碍,收受8万元;同年6月与8月,帮忙海南琼山基础工程公司、乐东果果公司解决村民因青苗补偿进行阻挠,分别收受10万元与5万元。

操纵土地过户用途变更收感谢金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土地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违法犯罪问题频频发生。隐蔽性土地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过程隐密,不易察觉,很难查出。

2008年6月,郭仁清将2000年乐东县政府用以抵偿其工程款而出让给他的87.606亩土地中的76.4388亩转让给乐东龙圣投资置业公司。

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之前,听说乐东县政府要以超过两年未开发为由收回该土地,我便找到了石春海,请求不要收回土地和尽快办理土地过户。事成之后,我便送给他50万元。”据郭仁清供述。

2008年7月22日,石春海便同意将76.4388亩土地过户给乐东龙圣投资置业公司。同年7月25日,乐东国土局便给该公司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

法院查明,2010年7月,周雪兰以协议方式受让香港海粤旅游服务公司位于乐东县九所镇的21亩工业用地,准备开发“九龙豪庭”项目。

当时,该土地剩余的使用年限为34年,为了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和将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及延长使用年限,我就找到了石春海。”乐东大原公司法人代表周雪兰称。

此外,2010年6月,孙晓春、程丽玲通过收购乐东耶园公司、乐东口品公司和乐东耀正公司全部股权的方法,获得了三个公司在黄流镇铺村78.989亩商业服务用地的使用权。

随后,孙晓春、程丽玲向乐东县国土局申请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延长使用年限,准备开发“金沙海岸”项目,并委托周雪兰帮忙办理相关手续。

周雪兰说,我再次找到了石春海帮忙。2010年7月21日,石春海同意大原公司21亩土地办理过户手续和耶园公司、口品公司和耀正公司78.989亩土地用途变用途。同年8月25日,海粤公司21亩土地过户到大原公司名下。

2010年12月3日,石春海审批同意大原公司21亩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延长36年)都发生变更。另外,石春海还同意“金沙海岸”项目用地使用年限延长28年。为了感谢石春海的“尽心尽力”,2010年下半年,周雪兰在石春海办公室送去20万元。几个月后,周雪兰又在海口市海秀路南大桥附近送给石春海50万元。

法院查明,石春海在涉及土地的办理过户、审批、变更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过程中,相继收受海南雅泰实业公司法人代表张立业28万、嘉讯公司法人代表王川20万元、乐东振发实业公司法人代表15万元、乐东城投公司法人代表傅德云6万元、乐东乐洋公司法人代表黄祥林6万元等。

近日,海南省一中院认为,乐东县原副县长石春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359万元和价值48897元的住房装修。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石春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石春海收受的赃款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石春海表示提出上诉。

说法:

惩治贪腐应从思想源头治理

石春海之所以在法庭受审时还笑称收受钱财系人情往来不是受贿,是因为他从骨子里还没认识到自己贪腐的根源。在日常社会关系网复杂。由于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 身份特殊,往往很容易成为社会人员的交际或公关目标。有人通过老乡、战 友、同事、同窗等种种关系接近领导,以金钱、物品、美色大肆行贿,腐蚀拉拢,进行感情投资。在此情况下,置党纪国法和自己的身份不顾,与社会上一些“大款”称兄道弟,放松警惕,对“兄弟”的“进贡”,从不拒绝,以为拿自己“兄弟”、“朋友”的钱不违纪更不违法,于是滥用权,滥办事,就很容易落入陷阱,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

因此,在发腐败斗争中,亟需从源头上治理,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一要加强教育,提高思想境界。要注意抓好权力观教育,摒弃特权思想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二要狠抓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建立公正完善的用人制度和严密健全的管理制度,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至哪里,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就跟踪到哪里,保证他们用好手中的权力。三要狠抓廉政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度,改变许多廉政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力的现状,倡导清廉的社会风气,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邢东伟)